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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 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

【命题逻辑存在的问题】

  • 问题出在 “凡” 字
  • 没有表达出个体和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数量关系

【谓词逻辑和命题逻辑的关系】

  • 谓词逻辑是命题逻辑的推广,命题逻辑是谓词逻辑的特殊情形。

1. 谓词和个体词

【谓词逻辑】区分主语、谓语,引入变元,引入谓词、量词。

可将谓词逻辑理解为【命题逻辑 + {个体词、谓词、量词、函数}】。

谓词逻辑的三要素:个体词,谓词和量词,函数。

个体词(主词)】指所研究对象中可以独立存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客体。在一个命题中,个体词通常是表示思维对象的词,又称主词。

个体常项与个体变项】将表示具体或特定客体的个体词称作个体常项,用小写字母 \(a,b,c..\) 表示;将表示抽象或泛指的个体词称为个体变项,用小写字母 \(x,y,z..\) 表示;并称个体变项的取值范围为个体域或论域,以 \(D\) 表示。约定有一个特殊的个体域,它由世间一切事物组成,称之为总论域。

谓词】用来刻画个体词的性质或多个个体词间关系的词,用 \(P(x),Q(x,y)\) 表示,谓词又可看作是由给定的个体域到集合 \(\{T,F\}\) 上的一个映射。

谓词常项与谓词变项】表示具体性质或关系的谓词称作谓词常项;表示抽象或泛指的性质或关系的谓词称作谓词变项。谓词常项与谓词变项都用大写字母 \(P,Q,R..\) 表示,可根据上下文区分。

一元谓词与多元谓词】在一个命题中,如果个体词只有一个,这时表示该个体词性质或属性的词便是一元谓词;如果一个命题中的个体词多于一个,则表示这几个个体词间关系的词便是多元谓词。一般的,用 \(P(a)\) 表示个体常项 \(a\) 具有性质 \(P\),用 \(P(x)\) 表示个体变项 \(x\) 具有性质 \(P\)

零元谓词】将不带个体变项的谓词称为零元谓词,当此时的零元谓词又为谓词常项时,零元谓词即化为命题。因此,命题逻辑中的命题均可以表示成零元谓词,或认为一个命题是没有个体变项的零元谓词。

2. 函数和量词

函数】在谓词逻辑中可引入函数,它是某一个体域到另一个体域的映射。谓词逻辑中的函数一般不单独使用,而是嵌入在谓词中。约定函数符号用小写字母表示。

量词】表示个体常项或变项之间数量关系的词称为量词。量词是对个体词所加的限制或约束的词,量词分为全称量词存在量词两种。量词的优先级高于逻辑联结词。

全称量词】命题 \((\forall x)P(x)\) 当且仅当对论域中的所有 \(x\)\(P(X)\) 均为真时方为真。而 \((\forall x)P(x) = F\) 成立,当且仅当至少存在一个 \(x_0\in D\),使 \(P(x_0) = F\)

存在量词】命题 \((\exists x)P(x)\) 当且仅当至少存在一个 \(x_0\in D\)\(P(X_0)\)为真时即为真。而 \((\exists x)P(x) = F\) 成立,当且仅当对论域中的所有 \(x\),均有 \(P(x) = F\)

约束变元与自由变元】量词所约束的范围称为量词的辖域,在公式 \((\forall x)A\)\((\exists x)A\) 中,\(A\) 为相应量词的辖域,在 \((\forall x)\)\((\exists x)\) 的辖域中,\(x\) 的所有出现都称为约束出现。所有约束出现的变元称为约束变元\(A\) 中不是约束出现的其它变元均称为自由变元。一个谓词公式如果无自由变元,它就表示一个命题。

3. 合式公式

一阶谓词逻辑】限定量词仅作用于个体变项,不允许量词作用于命题变项和谓词变项。

合式公式定义

  1. 命题常项、命题变项和原子谓词公式(不含联结词的谓词公式)是合式公式。
  2. \(A\) 是合式公式,则 \((\lnot A)\) 也是合式公式。
  3. \(A,B\) 是合式公式,而无变元 \(x\)\(A,B\) 的一个中是约束的而在另一个中是自由的,则 \((A\land B)\)\((A\lor B)\)\((A\to B)\)\((A\leftrightarrow B)\) 也是合式公式。
  4. \(A\) 是合式公式,则 \((\forall x)A\)\((\exists x)A\) 也是合式公式。
  5. 只有有限次地应用 \(1\sim 4\) 构成的符号串才是合式公式。

4. 自然语句的形式化

  • 利用计算机进行推理的基础工作。
  • 在分析的基础上,将问题分解成一些合适的为此表示,即先做一些谓词(函数)设定;然后使用量词、联结词将设定的谓词构成合式公式。

形式化:所有的有理数都是实数

解:设 \(P(x)\)\(x\) 是有理数,\(Q(x)\)\(x\) 是实数,则形式化描述为 \((\forall x)(P(x)\to Q(x))\)

形式化:有的实数是有理数

解:假设同上,则形式化描述为 \((\exists x)(Q(x)\land P(x))\)

形式化:没有无理数是有理数

解:设 \(A(x)\)\(x\) 是无理数,\(B(x)\)\(x\) 是有理数,则形式化描述为 \(\lnot (\exists x)(A(x) \land B(x))\),也可以形式化为 \((\forall x) (A(x) \to \lnot B(x))\)\((\forall x) (B(x) \to \lnot A(x))\)

在谓词演算中,命题的符号表达式与论域有关系。当论域扩大时,需要添加用来表示客体特性的谓词,称此谓词为特性谓词。特性谓词往往就是给定命题中量词后面的那个名词。如果前面是全称量词,特性谓词后面是蕴含联结词;如果前面是存在量词,特性谓词后面是合取联结词。

形式化:每个自然数都是整数。

如果论域是自然数集合 \(N\),令 \(I(x)\)\(x\) 是整数,则命题的表达式为 \(\forall x\ I(x)\)

如果论域扩大为全总个体域时,需要添加谓词 \(N(x)\)\(x\) 是自然数,用于表明 \(x\) 的特性,于是命题的符号表达式为 \(\forall x\ (N(x) \to I(x))\)

  • 在不同个体域内,同一个命题的符号化形式可能不同,也可能相同。
  • 同一个命题,在不同个体域中的真值也可能不同。

关于唯一性的一般描述:常用办法是,先表示存在一个,同时如果还能找到另一个的话,则它们一定相等。一般描述可以表述为:\((\exists x)(P(x)\land (\forall y)(P(y)\to E(x, y)))\),其中 \(E(x,y)\) 表示 \(x = y\)

5. 有限域下公式的表示法

将论域限定为有限集,不失一般性,用 \(\{1,2,...,k\}\) 来表示,这时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可化为如下公式:

  • \((\forall x)P(x) = P(1)\land P(2)\land .. \land P(k)\)
  • \((\exists x)P(x) = P(1)\lor P(2)\lor .. \lor P(k)\)

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全称量词是合取词的推广,存在量词是析取词的推广。一般而言(在无限域下),谓词逻辑的公式不能转换为命题逻辑的公式。

  • 普遍有效公式:设 \(A\) 是一个谓词公式,若 \(A\) 在任何解释下真值均为真,则称 \(A\) 为普遍有效的公式。
  • 不可满足公式:设 \(A\) 是一个谓词公式,若 \(A\) 在任何解释下真值均为假,则称 \(A\) 为不可满足的公式。
  • 可满足公式:设 \(A\) 是一个谓词公式,若至少存在一个解释使 \(A\) 为真,则称 \(A\) 为可满足的公式。普遍有效公式一定是可满足公式。

有限域上公式普遍有效性的几个结论

  • 公式的可满足性和普遍有效性依赖于个体域中个体的个数。
  • 如果公式在某个含 \(k\) 个元素的 \(k\) 个体域上普遍有效(可满足),则在任一 \(k\) 个体域上也普遍有效(可满足)。
  • 如果某公式在 \(k\) 个体域上普遍有效,则在 \(k-1\) 个体域上也普遍有效。
  • 如果某公式在 \(k\) 个体域上可满足,则在 \(k+1\) 个体域上也可满足。

谓词逻辑判定的几个结论

  • 一阶谓词逻辑是不可判定的。一阶谓词逻辑的某些子类是可判定的,包括
    • 仅含一元谓词变项的公式是可判定的
    • \((\forall x_1)(\forall x_2)..(\forall x_n)P(x_1, x_2,.. x_n)\)\((\exists x_1)(\exists x_2)..(\exists x_n)P(x_1, x_2,.. x_n)\) 型公式若 \(P\) 中无量词和其它自由变项也是可判定的。
    • 个体域有穷时的谓词公式是可判定的。
  • 一阶谓词逻辑的普遍有效性是半可判定的。如果公式本身是普遍有效(或不可满足)的,则存在有限的判定算法,否则不存在有限的判定算法。